質疑警員集會非會員大會 市民入稟申覆核
社會
發布時間: 2017/02/27 11:32
最後更新: 2017/02/27 11:32
長洲居民郭卓堅上周五表示將就警員員佐級協會及警務督察協會,於2月22日舉行的逾3萬人會員大會涉違反《公安條例》提出司法覆核,郭今早於高等法院正式入稟,並就警務處處長盧偉聰日前為集會所作的解釋修改入稟狀內容。
入稟狀中指,兩協會當晚於太子警察遊樂會舉行超過500人參與集會,而事前未向警方申請不反對通知書,更辯稱該集會是會員大會,為討論專業及業務性質議題而舉行,而並非《公安條例》所列的集會。郭指出根據傳媒報導,當晚參與集會人士並不限於會員,更有立法會議員及會員親友出席,集會期間並沒有討論有關兩協會的專業及業務性質議題,大部分發言者只表達支持七警的言論,因此上述集會並非會員大會,而警務處處長認為有關集會不受《公安條例》規管的決定顯然屬違法,故要求法庭頒令處長撤回該決定。